违禁品与危险品
禁止或限制航空运输的物品类别
航空安全规定
为确保绝对的飞行安全,旅客不得在手提行李或托运行李中携带下列危险品(另行获批准者除外)。
类型 1
爆炸物与易燃材料
例如烟花或信号弹。
类型 2.1
易燃气体
例如喷雾罐或野营气瓶。
类型 2.2
非易燃、无毒气体
例如压缩氧气。
类型 2.3
有毒气体
例如一氧化碳。(严禁运输)。
类型 3
易燃液体
例如溶剂或油漆。
类型 4.1
易燃固体
例如火柴。
类型 4.2
自燃物质
例如磷。
类型 4.3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例如电石(碳化钙)。
类型 5.1
氧化性物质
例如化肥。
类型 5.2
有机过氧化物
例如玻璃纤维修补套装。
类型 6.1
有毒物质
例如杀虫剂。
类型 6.2
感染性物质
例如血液样本或医学检验标本。
类型 7
放射性材料
例如烟雾探测器。(仅部分市场受理)。
类型 8
腐蚀性物质
例如漂白剂或管道疏通剂。
类型 9
其他危险品
例如安全气囊、磁铁、锂电池及干冰。
* 以上清单仅供一般参考。如您有特殊货物,请联系热线获取详细指引。